招标采购是四大采购方式之一,是一项系统、规范、严肃的采购活动,具有透明公正等五项原则。
招标采购,涉及招标、投标、评标等程序,整个活动中可能存在诸多违规行为。通过在实践中整理这些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,有利于我们在采购工作中提前规避。
一、招标方违规行为
1. 排斥潜在投标人: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外地企业或特定供应商参与。
2. 未公开招标: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。
3. 虚假招标:招标前已内定中标人,招标流程仅为形式。
4. 泄密: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、预算金额、评委名单等保密事项。
5. 拆分项目:将应招标的大项目拆分为多个小项目规避招标。
6. 缩短投标时间:未按规定给予投标人合理准备时间。
7. 设置歧视性条款:要求特定资质、专利或业绩排斥其他投标人。
8. 未依法发布公告:未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。
9. 随意终止招标: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并重新组织。
10. 干预评标: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倾向特定投标人。
11. 违规收取保证金:超标准收取或拖延退还保证金。
12. 未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:评委人数、专业不符合规定。
13. 泄露投标人信息:将投标文件内容透露给竞争对手。
14. 篡改招标文件:开标后擅自修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。
15. 未依法处理异议:对投标人质疑敷衍或不予答复。
二、投标方违规行为
16. 围标串标:多家投标人约定报价、轮流中标,或共同约定给未中标方费用补偿。
17. 挂靠资质:无资质企业借用其他公司资质投标。
18. 虚假应标:提供伪造的业绩、证书或财务报表。
19. 行贿招标方:通过利益输送获取中标机会。
20. 恶意低价竞标:以低于成本价投标,中标后偷工减料。
21. 伪造投标文件:篡改合同、签字、检测报告,或故意漏签字。
22. 冒名投标:假冒他人名义参与投标。
23. 提供虚假承诺:虚假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。
24. 未如实披露关联关系:隐瞒与招标方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关联。
25. 投标文件雷同: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方案、错误高度一致。
26. 中途退出: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签约。
27. 贿赂评标专家:通过送礼、宴请等方式影响评标结果。
28. 干扰竞争对手:威胁、利诱其他投标人退出。
29.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:未按招标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。
30. 超经营范围投标:投标内容超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。
三、评标环节违规行为
31. 评标专家不独立:与投标人或招标方存在利益关系未回避。
32. 打分倾向性明显:评委故意压低或抬高特定投标人分数。
33. 篡改评分结果:评标结束后修改原始评分表。
34. 未按标准评标:忽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,主观随意打分。
35. 泄露评标信息:向外界透露评标过程细节或结果。
36. 接受投标人请托:评标前私下接触投标人并承诺帮助。
37. 拖延评标时间:无正当理由延长评标周期。
38. 未记录评标过程:评标报告缺失关键内容或记录不完整。
39. 违规废标:以不合理的理由否决所有投标。
40. 忽视实质性条款:对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视而不见。
四、代理机构违规行为
41. 与投标人勾结:协助特定投标人修改文件或打探信息。
42. 泄露潜在投标人名单:向关系户透露报名企业信息。
43. 设置排他性条款:在招标文件中嵌入倾向性技术参数。
44. 违规收取费用:超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。
45. 未履行保密义务:泄露投标人商业秘密。
46. 伪造招标记录:虚构开标、评标过程文件。
47. 选择不合法评委:邀请无资质的专家参与评标。
48. 操纵招标流程:缩短投标截止时间或违规截止接收文件。
49. 未保存档案:丢失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文档。
50. 虚假澄清答疑:对投标人疑问作误导性解释。
五、其他关联方违规行为
51. 监管部门不作为:对投诉举报不调查、不处理。
52. 审计走过场:未发现招投标中的明显漏洞。
53. 专家库管理混乱:评委资质造假或未定期更新。
54. 第三方检测造假: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协助投标人中标。
55. 金融机构违规担保:为围标串标提供虚假保函。
56. 媒体配合虚假公告:发布未经核实的招标信息。
六、程序性违规行为
57. 未依法公示中标结果:未在规定平台公示或公示期不足。
58. 合同与投标文件不符:签订合同时修改关键条款。
59. 未按规定备案:招标文件、评标结果未向监管部门备案。
60. 违规变更中标人:无正当理由取消第一中标人资格。
61. 未执行电子招标:应使用电子招标平台却采用线下操作。
62. 开标程序缺失:提前开启、未公开拆封投标文件或未唱标。
63. 投标有效期不足: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法定要求。
64. 未处理投诉超期:超过法定期限答复投标人质疑。
65. 未使用标准文本:招标文件未采用行业范本导致歧义。
七、技术性违规行为
66. 技术要求指向特定品牌:指定专利、型号或原厂授权。
67. 模糊技术参数:设置歧义条款便于后期操控评标。
68. 排斥新技术:要求不必要的成熟业绩排斥创新方案。
69. 未明确评分标准:评分细则量化不足,主观裁量权过大。
70. 设置矛盾条款:招标文件前后要求冲突。
八、合同履行阶段违规
71. 转包或违法分包:中标人擅自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。
72. 关键人员未到场:项目经理或技术团队与投标承诺不符。
73. 偷换材料设备:使用低于投标承诺标准的产品。
74. 拖延工期:无正当理由延误项目进度。
75. 虚报工程量:通过虚假签证增加结算金额。
76. 未缴纳履约保证金: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。
77. 验收弄虚作假:隐瞒质量问题通过验收。
78. 违规变更设计:擅自变更设计抬高成本。
79. 拖欠工程款:招标方无理由延迟支付合同款项。
80. 索赔恶意夸大:虚构理由索取高额赔偿。
九、信息化与数据违规
81. 电子招标系统漏洞:利用技术手段篡改投标文件提交时间。
82. 数据加密不足:投标文件在传输过程中被截获或篡改。
83. 虚假CA认证:使用非法数字证书参与电子投标。
84. 系统权限滥用:管理员违规查看或修改投标数据。
85. 未留存操作日志:电子招标平台日志记录不完整。
十、跨境或特殊领域违规
86. 规避国际招标:应国际招标的项目采用国内招标。
87. 违反外汇管制:跨境投标资金往来未按规定申报。
88. 军工项目泄密:泄露涉密项目招标信息。
89. 环保数据造假:虚构环评报告满足招标要求。
90. 垄断协议:行业巨头联合控制中标价格。
十一、其他隐蔽违规行为
91. 利用关联公司围标:实际控制人操纵多家关联企业投标。
92. 虚假投诉:编造理由投诉竞争对手以拖延招标进程。
93. 长期合作绑定:通过框架协议变相规避招标。
94. 历史业绩造假:虚构类似项目经验骗取高分。
95. 人员资质挂靠:投标团队中使用外部人员冒充在职员工。
96. 阴阳合同:签订两份合同(一份备案,一份实际执行)。
97. 利用政策漏洞:虚构小微企业身份享受优惠。
98. 洗钱行为:通过虚假招投标转移非法资金。
99. 跨境行贿:通过海外账户向招标方支付贿赂。
100. 舆论操控:雇佣媒体诋毁竞争对手声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