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政策支持与中小企业发展
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升: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接的,预留份额由30%阶段性提高至40%,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。
全国20个省市区(如江苏、浙江、山东等)明确400万元以下项目无需公开招标,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属通道。
国企采购合规性增强:国企央企采购逐步纳入《政府采购法》管理,提升透明度和规范性,通过《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强化流程管控。
二、招标模式革新
“评定分离”模式推广:北京自2月1日起试行“评定分离”模式,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,落实主体责任。
天津规定4月1日起,超过3000万元的房屋市政工程须采用“评定分离”模式。
评标专家终身责任制: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》明确评标专家对行为终身负责,退休或解除聘任关系后仍可追责。
评标方式多样化:远程异地评标、AI智能评标等技术逐步普及,江西、湖南等地已试点机器管招投标和跨省评标。
三、监管与合规强化
代理机构重点抽查:财政部发布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》,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。
大数据反围标串标:多地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监测体系,严查围标串标行为,并曝光典型案例。
四、技术驱动与全国统一市场
CA锁全国互认:推动电子招投标平台优化,实现CA数字证书全国互认,降低企业跨区域投标成本。
标准化与信息共享:财政部要求全国政府采购数据共享,自2024年4月起提供“一站式”查询服务,提升透明度。
五、其他重要动态
军队采购规范化:2023年底发布的《军队采购文件标准文本(2.0版)》统一采购模板,提升中小企业参与门槛。
地方招标动态:宁波、天津、陕西等地近期发布食品安全抽检、市政工程等招标公告,市场活跃度高。
以上资讯综合近期政策文件、地方试点及行业趋势,反映招投标领域在公平性、效率及技术创新上的持续优化。